2017年6月30日,李某从张某的个体超市购买了4瓶“飞跃”牌啤酒。回到家中,李某弯腰把啤酒放在地上。还未起身,其中1瓶啤酒就突然发生爆炸,弹起的瓶盖一下打伤了李某的眼睛,碎玻璃将李某的脸、胳膊、腿多处划伤,鲜血直流,其他3瓶啤酒也被爆炸而冲倒摔破。李某住院治疗花去了3000多元,于是要求张某赔偿其全部医疗费及误工费、营养费。张某认为啤酒爆炸伤人不应由他负责,而应由啤酒的生产者市啤酒厂负责。经有关部门鉴定:啤酒爆炸是由于瓶内啤酒的压力严重超过规定标准所致,责任完全在于市啤酒厂。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和市啤酒厂赔偿他因啤酒爆炸所遭受的一切损失。而张某则认为,啤酒爆炸完全是由于市啤酒厂的原因造成的,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请问:(1)市啤酒厂是否要对啤酒爆炸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3 个回答
友你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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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仅指定李某一个被告(李某再告厂家),也可以指定李某、厂家两个被告。最终厂家均要承担责任。
羽逸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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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由于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损害可以要求销售者赔偿也可以要求生产者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可以向生产者追偿。根据上述事实,啤酒厂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共眼前无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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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还是走法律程序——一切依公检法机关的侦查、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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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信 问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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